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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内容都有啥
1、巡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的核心,主要涵盖巡查制度与执行、责任制落实、巡查效果、执法监察机构与建设、定编定岗定员及装备配备等方面。巡查效果则聚焦于覆盖范围、任务完成度、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制止与报告,以及巡查信息记录的完整性。
2、国土监察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自然资源的监督检查:国土监察涉及对土地、矿产、森林、海洋等自然资源的全面监督检查。这包括对资源开发利用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各项开发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损害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
3、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基本内容。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实施法律制裁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2 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原则与要求。

什么是土地巡查员土地巡查员是干什么的
执法宣传和日常巡查:土地巡查员负责在他们的责任区域内进行土地、矿产资源和农村建房的巡查,以及监督检查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日常管理和灾害预防:他们管理土地和矿产资源,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及审核和报批农村宅基地。
土地巡查员即基层国土员,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负责执法宣传,做好土地、矿产资源和农村建房的日常动态巡查,监督检查土地、矿产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土地、矿产资源的日常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监督和承办农村宅基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土地巡查员是临时工。土地监察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职位表上对应岗位工作。经考察合格人员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两个月,聘用期限有限。土地巡查员即基层国土员,主要职责有为。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规范国土资源执法行为,提升违法案件查处效率,并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制度。具体内容如下:错案定义:在查处过程中,因工作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案件处理不当,损害了当事人权益或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件,被定义为错案。
根据过错严重程度,错案责任人可能面临通报批评、赔偿费用、暂停执法或收回执法证等处罚,严重者可能受到行政处分或法律追究。[10,11]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从轻处理。[12]若存在受贿、报复举报人等严重行为,将加重追究责任。
责任追究主体与权限: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错案责任追究。上级部门有权监督检查下级部门责任追究情况,责令追究错案责任,直接或参与调查并提出建议,必要时可通报批评。回避制度:实施责任追究时,与错案或责任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人员应回避。
国土是否有巡察职责
1、国土有巡察职责。国土(即国土资源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作为负责土地资源管理和监督的政府部门,其职责中确实包含了巡察这一重要环节。
2、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主要工作有以下几点: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执法巡察工作。受理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检举和控告,承办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送达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告知和决定,负责有关案件的落实工作。
3、古代国土巡查员一般被称为刺史巡行监察。汉代的刺史巡行监察 在汉武帝时期,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全国被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每个区设置一名刺史进行巡行监察。这些刺史代表中央监督地方,拥有很大的权力,是常设的巡查机构。历代的巡查制度 汉武帝设立的刺史巡行监察制度为历代所沿用和借鉴。
4、古代,国土巡查员被称为刺史,他们巡行监察,代表中央监督地方。在汉武帝时期,全国被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每个区域都设置了一名刺史,他们的权力相当大,成为了常设的巡查机构。这一制度被历代沿用和借鉴,如魏晋、隋唐时期的“监察御史”,宋朝的“监司”,以及元朝的“按察使”和“廉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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